那些履歷沒寫的事

我從小就覺得自己不是一個慾望很高的人。甚至因為從小有些自卑,我曾經認為,只要能交到一個女朋友,人生的夢想大概就實現了。

剛出社會時,我曾經到順發 3C 當銷售。那時候薪水只有 24,000 元,我一度覺得自己的人生可能也就這樣了。那時候我有一位同事,叫凱文。

凱文是個已經成家的年輕大叔,常常梳著油頭。其實不用多說,光看他的髮型和黑框眼鏡,就會讓人聯想到房仲業務的形象。我記得那時候他已經結婚,也有小孩,最大的興趣是玩機車。

凱文比我資深。當時我還很菜,不懂賣筆電的業績其實是要用搶的;很多時候,他總會在我之前搶先一步去拉客。也因為這樣,我很快就意識到,自己並不太適合這種高度競爭、業務導向的工作。

凱文有個朋友,我已經忘記他的名字了,姑且就叫他阿華吧。阿華時常會來店裡找凱文聊天。

有一次,阿華跑來店裡,跟凱文分享他最近換了工作,在某間電子廠當 QC 夜班作業員,說薪水很好賺。凱文聽了很心動,於是找了我和另一位同事一起離職,跳槽到那間公司。

一開始我其實有點猶豫。那是一份我完全不熟悉,甚至沒什麼興趣的工作。而且順發是我的第一份正職,我只做了一年多,就要換到一個完全不同的領域,這樣寫在履歷上,會不會顯得很不穩定?

但考慮過後,我還是決定離職,和凱文一起去追求更高的薪水。

……

做了半年後,我主動提出離職。

做三休一真的不是人在做的,尤其是放到 2026 年來看,更覺得荒謬。當年的工作說輕鬆也算輕鬆,但我始終無法接受早上 7:30 就要到崗,晚上 7:30 才被放出來。

中間除了午餐休息一小時,下午 4:30 也會再休息一小時。制度上看似沒有違法,但幾乎完全踩在勞基法的底線上。

我想到一句話: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。

我很清楚,這不是我要的生活。所以在那段工作期間,我一直都在疑惑,也一直在反思。

我疑惑的是,為什麼大家能在這樣的環境裡待得下去?我反思的是,我可以做出什麼改變,才能讓未來的自己不是只能在這種環境裡工作到老?

那段時間,我和很多人聊過人生規劃與未來想法。

我發現,大多數高雄在地人其實對自己的夢想,或真正想做的事,都不太敢踏出第一步。年輕一點的男同事仗著長相優勢,和公司裡不少女性同事發展關係,但對人生依然是走一步算一步。年紀稍長的阿姨同事,則仗著資深經驗,在公司裡上演各種宮鬥劇;但迫於家庭與現實,最後也只能繼續留在那裡。

那時候我就知道,這個地方和我格格不入。

所以做了半年、領到年終後,我就提出離職。後來待業了三個月,直到之後有機會到台中,才開始了我現在履歷上比較常被看見的後續故事。

有時候面試時,會有人問我,為什麼有些工作經驗沒有放進履歷裡。

老實說,對我而言,這些經驗對目前應徵的職務沒有直接幫助,甚至可能讓面試官產生不必要的負面觀感。遇到比較細心的 HR,如果進一步問到這一段,我也會誠實告知原因。

至於後來我從台中回到高雄工作了一年半,我發現高雄的職場環境,和當初我認識凱文時相比,其實並沒有太大的改變。

也因為這樣,我一直都和這座城市的職場格格不入。